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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七大整治

    信息发布者:邓艳华
    2020-05-19 08:19:08   转载

    记者昨从市创城办获悉,我市印发《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从现在起至本月底,我市将在中心城区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提升行动。


      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将从7个方面进行大整治,为人民群众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的市场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


      在经营秩序整治方面,综合整治农贸市场内经营者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亮照经营和明码标价问题;监督检查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禁止活禽交易与宰杀。


      在食品安全整治方面,查处市场内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尤其是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落实“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要求设施齐全,从业人员卫生防护良好。及时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做好农贸市场水产品、动物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和相关防疫工作。


      在公共安全整治方面,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农贸市场内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保证功能完好。


      在基础设施整治方面,将帮助、督促市场开办者修建、维护水产品交易的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供氧等基础设施,确保经营区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积渍;合理设置分类式垃圾箱(桶),确保垃圾箱(桶)标识清晰、完好无破损、干净整洁;保障市场内道路路面硬化平整,排水等功能性设施完善等。


      在卫生防疫整治方面,主要监督管理农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环境秩序整治方面,整治市场内占道经营、出摊经营等违规行为,整治农贸市场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等;在公共秩序整治方面,整治农贸市场争吵谩骂、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社会现象。


      从现在起,我市将实行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两级督查制,对领导不力、不按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或者对问题整改不及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严肃追责。(记者胡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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